撤销福建泉州、浙江明州、广东广州三大市舶司,禁绝对外贸易,凡是私自建造海船、进行海外贸易的人一律处斩、家属发配充军。
但是《资本论》中有一句名言“如果有10%的利润,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;有20%的利润,资本就能活跃起来。
有50%的利润,资本就会铤而走险;为了100%的利润,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;有300%以上的利润,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。
”朱元璋的严令挡不住江南地区居民对于利益的追求,无权无势的普通平民干脆出海当海盗。
身为特权阶层的官僚豪绅干脆帮助海盗销赃,或者组织船队进行走私贸易。
而明朝偏偏没有强大的海军,对于海盗、走私行为无力制止。
朱元璋的海禁令除了减少了朝廷的税收之外,根本毫无用处,官僚豪绅趁机成为明朝海外贸易的主导者,牟取暴利。
以明朝末期著名的郑芝龙(郑成功的父亲)海上贸易集团为例,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。
郑和下西洋这件事的出现,打破了江南地区官僚豪绅对于海贸的垄断。
郑和下西洋的船队大小舰船200余艘,其中主力宝船63艘。
按照英国学者米尔斯推算每艘宝船可载重2500吨,每次出航之前明朝宦官们都会统一收购大量瓷器、茶叶、丝绸等货物以便随船出海在沿线国家展开贸易。
而各国的贸易额每年是有限度的,郑和船队带去了大批货物,自然影响明朝走私商队的销量。
最重要的是原本大家明目张胆的违反海禁令,是因为皇帝抓不到。
现在郑和组建了当时堪称无敌的舰队,扬威海外、清剿海盗,抓个走私船队不是轻松的。
下西洋船队管事的都是皇帝的亲信宦官,他们只要忠心于皇帝就行了,可不用给官僚豪绅们面子,走私要是被抓,是死是活可就全看皇帝心情了。
因此走私船队在郑和下西洋开始后大为减少,而在当时每年因贸易流入中国的白银高达26万公斤,白银在明朝就是钱,财帛动人心,这一大帮利益集团不恨死郑和船队了。
明朝依靠科举取士,而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长期垄断录取名额。
1397年著名的“南北榜案”就是这一现象的集中体现,明朝官场大多被江南地区出身的官员把持,这帮官员或多或少都和海外贸易有关。
即使本身不牵扯海外贸易的文官,每年下边人孝敬的“冰敬”、“炭敬”,大笔银子拿着,拿人手短,吃人嘴短,也不得不为利益集团说话,而且打击宦官势力不是文官集团的政治正确么。
一大帮文官集体谏言要求废止下西洋,自然不能说影响到自己的私利了,要打出光明正大的口号就是“支费浩繁,库藏为虚”。
但明成祖朱棣是一个非常有主见的皇帝,对于文官基本上是不屑一顾,因此一直到1424年笃信文官的明仁宗朱高炽登基才废止下西洋。
到了1430年,明宣宗朱瞻基再次命郑和第七次下西洋,可惜郑和已经老迈,中间还耽误了多年的时间,很多为下西洋配套的人员、设施已经荒废,明朝下西洋的壮举已经难以为继了。
郑和下西洋到底赚不赚钱,只要看看明成祖朱棣做的事就知道了。
郑和前六次下西洋的时间从永乐三年至永乐二十二年。
这段时间内朱棣先后五次亲征蒙古,每次都出动十多万兵马。
派成国公朱能、英国公张浦四次南征安南,又是十多万兵马的耗费。
征调工匠、民夫上百万人扩建北平城,修建紫禁城,迁都北京等等,这里面很多钱是从皇帝的内库中出的。
而皇帝的钱是郑和等宦官们帮他赚来的,说白了下西洋赚的钱全到了皇帝自己的小金库中。
朝的官员们要是没有私心,不想着不纳税、垄断海外贸易,就不应该推动废止下西洋。
而是应该推动废除海禁令,推动对外贸易的扩大。
这种私心可以说毁灭了推迟明朝灭亡的唯一机会。
明朝灭亡最大的原因就是两条,一是国家财政崩溃,拿不出足够的钱来平定辽东、镇压李自成等农民起义。
明朝皇帝要是能从海贸中弄钱,所谓的“三饷”根本就不是事,怎么会缺钱花。
二是小冰河期,明朝天灾不断,粮食连年歉收,饥荒不断。
而南洋的占城、暹罗、安南、真腊等国都是产粮大国,粮食一年两熟或三熟。
下西洋船队要是一直存在,这些产粮地就会一直尊崇明朝的领导。
不论是征粮、借粮,还是买粮,都能解决明朝的缺粮问题,可惜历史没有如果。